【48812】170余万日元进口危化品未按照实践申报面对行政处罚

时间: 2024-04-30 08:33:03 |   作者: 易燃液体安全柜

  近来,厦门东渡查验检疫局对某企业申报进口的涂料进行单证审阅时,发现该企业实践进口9项货品,向查验检疫部分报检的却只有8项法检货品,别的1项品名为防雾剂的货品合计40罐,560千克,1708560日元,未按风险化学品申报,报关材料显现其成分含有异丙醇。工作人员敏锐地觉察到,异丙醇是风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模中的物质,遂将其列为要点高风险查验货品批。经现场核对,发现加贴有易燃液体的警示标签,经现场取样送检后承认,该项货品为3类易燃液体,归于风险化学品。

  据查验检疫部分有关人员介绍,假如风险化学品在入境时未按要求向查验检疫部分申报,会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风险风险。其具有易燃易爆、易形成人身伤亡和产业损毁等特色,但凡触及风险化学品的装卸以及海运等环节都有严厉的要求和规则,这类高闪点易燃液体若码头方和装卸方不知情将十分简单形成严重安全事故的产生。现在该批货品已因涉嫌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查验法施行法令》第十六条被立案,相关后续查询正在进行中。该案系厦门东渡查验检疫局2017年初次查出进口风险化学品未按照实践申报行为。